(三)交费确认
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,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,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考务费。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,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考务费。交费手续完成后,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。
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、浙江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》(浙价费[2013]89号)文件规定执行,2014年度考务费标准为: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92元,综合阶段考试每人184元(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两场考试按2个科目收取)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网上交费应当在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办理,请报名人员尽量避免在当日系统即将关闭时进行交费操作。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:00。
报名人员如需考务费票据,可在2014年8月1日至8月30日(不含公休日)凭身份证和网上交费确认表到资格审核地点领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