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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细节补充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4-5-27 20:42:23 人气:2813

纳税细节补充

1增值税,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(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;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

2月末认证(进项税);月初抄税(销项税)

3以工资为基数100%,福利费为14%,工会经费2%,职工教育费2.5%,(税法规定: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%向工会缴拨的经费,凭工会组织开具的《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》在税前扣除。凡不能出具《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》的,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)。

4三险一金:住房公积金,养老保险金,医疗保险金,失业保险金

5流通企业运输费,装卸费,合理损耗,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,工业企业计入成本

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,不能计提工会经费,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。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,不需每月计提.

7现金一般从“基本存款户”中提取,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,如有特殊情况方可。

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:交通费,住宿费,伙食补助费,邮电费,行李运费,杂费

9出纳日记账保存25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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