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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规定详情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4-5-27 16:28:38 人气:568


   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73号)规定,会计从业资格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。按照财政部规定,结合宁波市情况,宁波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《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(甬财政发〔2013〕512号)和《关于实施新<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>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》(甬财政发〔2013〕513号),对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及具体换证要求进行了规定。

一、证书有效期的确定

   持有宁波市各级财政部门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原则上按照证书编号的尾号确定证书有效期:

证书编号尾号

证书有效期至日期

规定换证时间

1

2014年6月30日

2014年1月1日—6月30日

2

2014年12月31日

2014年7月1日—12月31日

3

2015年6月30日

2015年1月1日—6月30日

4

2015年12月31日

2015年7月1日—12月31日

5

2016年6月30日

2016年1月1日—6月30日

6

2016年12月31日

2016年7月1日—12月31日

7

2017年6月30日

2017年1月1日—6月30日

8

2017年12月31日

2017年7月1日—12月31日

9

2018年6月30日

2018年1月1日—6月30日

0

2018年12月31日

2018年7月1日—12月31日

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准确的信息,可以进入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(http://kj.nbcs.gov.cn),通过“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查询”查看(包括基本信息、证书有效期至日期、继续教育参加情况等持证人员个人具体信息),其中“有效期至日期”已网站查询到的信息为准。

   2011年以前领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未办理过2011年度统一换证手续人员,如果在网站中查不到信息的,需要持原证书到原证书管理机构现场查询。

二、定期换证要求

   (一)换证时间要求:

  在证书有效期至日期前6个月内向原证书管理机构(证书最后一次签发机构)申请办理换证手续;换证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有效期至日期6个月,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,将作为无效证书,无法在网站上查询到信息。

   (二)换证资料要求:

   1、填写《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定期换证登记表》

   2、持证人员身份证件原件

   3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

   4、《从事会计工作证明》及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(已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提供)

   (三)继续教育要求:

   换证时要求完成截止上年度止所有继续教育学时,其中10月1日以后申请换证的,还需要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nbzx.net/ksxx-kjcyzg/2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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