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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登记的基本原则

作者:周老师 来源:原创 日期:2014-7-9 17:40:05 人气:138


  1、税务登记统一代码原则。

  所谓的统一代码是一个纳税识别号,是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《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》的代码,个体工商户以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税务登记代码;信息共享是指国税、地税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纳税登记信息共享。

  2、税务登记属地管理原则。 讲到属地管理,讲小点就是注册在月浦的税收交到月浦,不能交到顾村或者杨行;讲大点就是在上海的不能交到江苏或者浙江。当时我们通常有这种情况,注册在月浦,打税务登记证实际经营地在友谊街道,如果实打实写上去的话税收不能到交到月浦,那我们采取什么办法,有谁知道?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可以和开发区签订一份招商协议,但这只能适用于本区。

  3、税务登记及时登记原则。

  按照《税收征管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,持有关证件,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。“30天”请大家记住这个数字,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正常办理,不能正常办理的话我们要想办法,那办法是什么呢?就是写情况说明,怎么写?

  4、税务登记特定主管原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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